宝鸡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社会服务承诺
为了把市政设施管理好、维护好,为市民创造一个舒适、安逸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。加强城市道路设施养护、维修、管理工作力度,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,强化服务意识,使其充分发挥“方便生活,服务生产”的应有功能,我处特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服务内容
1、城区道路养护管理
2、城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
3、城区桥梁设施养护管理
4、城市道路开挖管理
二、服务标准和时限
1、道路养护
(1)城区道路平整、无坑槽率98%。
(2)接到群众举报或巡查中发现城区道路、排水设施出现问题后,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。
(3)主次干道道路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或道路坑槽在2平米以下的,24小时内完成修补。
(4)人行道砖、路缘石、盲道损坏的3日内维修完成。桥涵护栏损坏的,当日内处置,7日内修复完成。
2、排水设施养护管理
(1)发现检查井盖、雨水篦子损坏、丢失,组织人员在2小时内处置完成。
(2)排水管道堵塞,造成污水外溢,在24小时内处置完成。需要维修管道的,7日内完成。
(3)对需要维修的检查井、雨水井,3日内完成。
(4)实行首问责任制,对业务范围内的,给予认真的答复,对不在业务范围内的,做出耐心解释。
3、城区桥梁设施管理
(1)按照桥梁养护技术规范、操作规程对城市桥梁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和养护维修。
(2)建立养护维修、检测评估资料信息系统;
(3)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。
(4)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,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,保障行人、车辆通行安全。
4、城市防汛抢险工作
(1)建立完善的内涝防汛体系,不断完善防汛预案,加强防汛应急演练;
(2)加强汛期值班,从每年的5月进入防汛值班,严格落实值班制度;
(3)雨季遇到中到大雨天,15分钟内,抢险人员到达指定位置,组织抢险,保障出行安全。
(4)组织强有力的防汛应急队伍,做好抢险物资准备;
5、城市道路开挖管理
(1)做到市政道路挖掘、占用收费标准亮证收费,杜绝擅自加价或乱收滥罚。
(2)向需要挖掘、占用道路的申请单位或个人,提供办理有关手续的程序和技术指导,做到办理手续快速、准确。
(3)办理手续,做到礼貌待人,文明办公,不刁难、推诿,搞好优质服务。
(4)挖掘城市道路敷设地下管线和设施实行年度计划审批;不出现同一路段同类管线一年内2次以上的挖掘,占用挖掘现场挂牌,设置硬围档,摆放告示牌,夜间警示标志设置齐全,确保安全。
(5)施工现场无渣土堆放,施工路段定时洒水,减少扬尘,做到文明施工。
(6)主次干道实行分时段挖掘,主要交通路段施工实行夜开挖昼复平。施工在公示期限内完成;接到挖掘单位的合格竣工报告后7--10日内修复路面,达到路面平整,无塌陷.
三、建立应急抢险应急机制,针对突然发生桥梁栏杆损坏、路面塌陷等市政设施损坏的突发性问题,成立市政设施应急抢险分队,坚持24小时值班,在30分钟到达现场,实施现场维护,及时处理。
四、投诉和监察
我们的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监察,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,可到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投诉,电话:
白 天 : 0917-3662578, 0917-3656175
夜 间: 0917-3662513,
节假日: 0917-3210139, 0917-3662513
投诉会在3日内答复,遇到特殊情况,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的,我们将向您做出解释。
四、违诺责任
如果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,我处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。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,并提出宝贵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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